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年度等级评审计划,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省市共同组建了评审专家组,对望都县中医医院、高阳县中医医院、曲阳县中医医院3家二级中医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根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上述3家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邮寄地址: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处
联系电话:0312-5977512
电子邮箱: zyc523@126.com
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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