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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10
信息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印发《睢宁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睢政办发〔2024〕17号

县政府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印发《睢宁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县各委办局(公司),县各直属单位:

《睢宁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睢宁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国务院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司法部办公厅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司办通〔2021〕84号)等文件要求,为稳步推进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睢宁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睢发〔2022〕15号)要求,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统筹推进、切实可行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立职责任务清晰、制度体系完备、机制运转高效、综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行政执法协调事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 行政执法协调事项。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争议;促进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与司法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其他依法需要协调的事项。

2. 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对行政执法职责有争议的,应当依法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并组织协调行政执法职责争议。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书面协调意见。协调不成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3.司法行政部门适时通报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和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明确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研究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编制并公布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作用。

5.细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内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监督事项进行细化明确。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的执法制度建设及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行为质效和行政执法保障等工作情况。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司法行政部门+主管部门+镇(街道)”立体多维的执法协调监督模式,打造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标准化、依据法定化、程序规范化、手段信息化、结果公开化。县司法行政部门发挥全面的执法协调监督牵头抓总作用,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发挥在本系统内的执法监督作用,同时,对本部门牵头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指导、监督职责。县司法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探索司法所协助县司法局开展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7.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许可、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之间相互衔接机制。重点完善部门间以及镇(街道)与县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案件协作机制,防止相互推诿,造成工作脱节。

(四)创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加强工作创新,根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发挥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和统计分析作用。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内容、公布形式等,研究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的维度,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决策提供更加直观的数据支撑。

9.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苏政发〔2023〕5号)的规定,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10.健全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探索加强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路径,研究制定镇(街道)以及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设在镇(街道)的机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明确镇(街道)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

11.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按照“内外联动、专群结合、优势互补、双向互动”原则,在全县行业商会、各类社会组织和重点企业中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进行授牌,通过建立与联系点的沟通协作机制,分行业、分领域搭建以企业、行业组织等为集结点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网络。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每年走访1—2次,着重调查行政执法满意度,及时掌握各领域行政执法动态。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热线建设。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热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优化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流程,定期对县、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受理办理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推进投诉举报事项及时有效办理,研判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推进解决。

13.建立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督促执法机关谨慎行使执法权,加强自我约束。

14.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效。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并对外公布。贯彻落实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并统一归档。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徐州市《bet36体育在线-【体育娱乐】@:统一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徐司〔2022〕76号)要求,抓好行政执法文书正确使用的培训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熟练使用执法文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15.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通过组织年度执法检查、部门与镇(街道)之间交叉评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日常检查工作。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组织专项督查、个案督办,切实发挥专项监督的作用。

16.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例推荐、编纂、发布和运用,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县委编办要会同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安排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人员,切实做到县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涉及具体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提请县委编办专项研究办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道)要健全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明确有关机构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通过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投诉调查处理等,发挥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18.选优配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县司法行政部门、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应明确有关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各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配足配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政府法制工作经验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人员。

19.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制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邀请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法律工作者,以及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党政机关的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专题调查研究等工作,协助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公信力和权威性。

20.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家库。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家管理办法》,组建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业务能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职律师、执业律师等为成员的专家库,定期邀请专家库成员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重大行政执法问题研究讨论,发挥职业优势,推动解决行政执法疑难重大问题,提升执法协调监督效能。

21.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培训,丰富培训方式,通过分级分类培训、网上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确保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年度培训时长不少于30学时。通过模拟执法、观摩庭审、开展以案释法、组织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督人员实战能力。

(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2.依托江苏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APP、执法监督平台应用。以科技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构建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七)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保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3.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基本配套保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保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费,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良好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举措,有计划有步骤地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培训。县司法局要组织各镇(街道)司法所和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县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水平。

(三)全面实施。加快县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更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周密部署实施。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准确把握体系建设工作原则和任务要求,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清单的形式,切实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努力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化改革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司法局围绕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电话调查等方式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设立在县司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部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及时报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

附件:睢宁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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