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元前1046年,睢宁辖境(下同)的北部属下邳国、南部属取虑(音:秋闾,)国(治所在今安徽省灵璧县潼郡村),境内有泗水、沂水(大沂水、小沂水)、睢水(小河),蒲隧。
秦:公元前221年,改国为县。南为取虑县,北为下邳县,属青州。
汉:武帝元光年间(公元前134~前128年),在取虑东置“睢陵”。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置临淮郡,辖睢陵县。境内有蒲姑陂。
王莽时(公元9~14年),将睢陵改为睢陆。汉光帝时(公元25~26年),复为睢陵县。东汉,睢陵、取虑属下邳国。睢陵、取虑并存。属下邳国。
三国:公元220年,睢陵县、取虑属魏,下邳郡。
晋:公元205年,西晋时,睢陵、取虑属下邳国。武帝太康二年(公元281年)在睢宁地区置陵县,后改为北陵县。
东晋时(公元317年),定陶县在睢宁地侨置定陶县,属济阴郡。南朝.齐永明元年(公元483年)废。
南北朝:南朝·宋(公元420~479年),在睢陵治置济阴治。
南朝·齐(公元479~502年)在今安徽省明光东北部侨置睢陵县,后改为化明县、招义县、昭义县、招信县。
南朝·梁(公元502~557年)取虑为潼州治。
东魏:孝静帝五年(公元547年),睢陵属东魏徐州彭城郡;六年,置睢陵县。晋陵县、取虑县属临淮郡;又置睢陵县,属临潼郡(后改为潼郡)。
隋:文帝开皇初年(公元581年后),睢陵县制撤销,睢地北入下邳,南入泗州。
唐、宋:睢地无建置。
金:金兵南下,占睢地。此时,睢地为宿迁县辖。宣宗兴定二年(公元1218年)在宿迁“古城”置睢宁治,建睢宁县(自此,睢宁县名及治所历经元、明、清未变),属南京路泗州。金亡(公元1234年),睢地复归宋。
元:元初,睢宁民少,撤销建置归邳州。世祖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复置睢宁县属淮安府。十五年属归德府邳州。
时县境:东到沙集、凌城,南到邱集,西南至李集,西到桃园、高楼、大王庙,北到黄河古道。辖20个社,即坊廊、水南、岗头、仔仙、宋家山、伍分、辛兴、湖山、高岗、余家渡、高作、凌城、瓜娄、芹沟、池山、竹城、师村、泥沟、李家庄、靳家滩。
明:睢宁属淮安府邳州。实行县、乡、社制。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将邳州地区的木社、辛安、马浅等14个社划入睢宁。全县有4个乡34个社。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睢宁属江南省淮安府。清初至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睢宁县行政区划承袭明制,计4个乡34个社。宣统年间(公元1909年后),改社为“寨”、“集”。计4个乡、12个镇,81个寨、7个集。属江苏省徐州府。
民国: 民国建立后,睢宁县直属江苏省政府。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隶属徐海道。民国十年,经临时县议会决议,全县设4市13乡。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直属江苏省政府。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省第九督察行政区。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日军侵占睢宁,伪县政府占据县城。先属伪江苏省政府,后属伪淮海省政府。民国县政府在县边境地区活动。中共的邳睢县、铜睢县、泗宿县、泗灵睢县等抗日民主政府在县境南北地区与人民一起抗日斗顽。建县时间长短不一,辖区变化大,常交叉管理。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公元1945年),伪县政府被消灭,中共领导的县民主政府建立,属中共华中七行署。民国县政府流亡安徽、徐州等地。民国三十五年九月(公元1946年),民国县政府重返睢宁县。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公元1948年),民国县政府被中共领导的武装推翻,建立民主县政府。时有1个市政府、12个区公所、130个乡政府。
新中国:
公元1950年,建立县人民政府,至今未变。
公元1953年,撤销邳睢县,将其所属双沟、张圩、古邳、张集划入睢宁县,先属淮阴公署,后属徐州公署。
公元1983年,属徐州市。
(2024年5月1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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